按照县政法委《通知》要求,我办所承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及金融风险防控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制建设
我县于20xx年成立了xx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和金融稳定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对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由县银保监监管组负责协助做好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两个工作组,协调和监测组设在县金融办,打击和处置组设在县委政法委,都安排了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将此项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坚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顺利开展。今年以来,印发了《xx县202x年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202x〕-x)、《xx县202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月实施方案》(〔202x〕-x)等一系列文件,从组织体系、职责分工、工作原则、举报奖励、应急保障等各个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为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县政法委、组织部已将此项工作列入了我县平安建设工作考评内容和领导班子级干部考核评价内容。同时,积极认真配合市处非办做好相关督导和调研工作,结合本县工作,提出了许多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
二、监测预警
1、监测预警工作和举报奖励情况:201x年制定了《xx县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试行)》(xx政办函〔201x〕xx号)、201x年《xx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制度》(x金办〔201x〕xx号)、《xx县加强地方金融行业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x政办函〔201x〕xx号)和202x年《xx县突发金融事件应急预案》(x政办函〔202x〕xx号)等文件,进一步加强全县金融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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