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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合同⑨篇

2024-03-25 21:45:28 | 移动端:招标合同⑨篇

招标合同⑨篇要怎么写呢?编辑为您细心整合了关于《招标合同⑨篇》格式如何写,邀大家写作参考和借鉴,一起涉猎一下,同时,你可在此搜索更多与《招标合同⑨篇》相关的范例。

招标合同证书与支付60.1月报表承包人应在每月末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四份接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格式报表,每份均由监理工程师按第15.1款规定的承包人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招标合同⑨篇,供大家参考。

招标合同篇1

  证书与支付

  60.1月报表

  承包人应在每月末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四份接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格式报表,每份均由监理工程师按第15.1款规定的承包人代表签字,报表包括承包人认为到月底自己有权得到的以下有关各项的款额:

  (a)已实施的永久工程的价值;

  (b)工程量表中的任何其它项目,包括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计日及类似项目;

  (c)表列材料及承包人在工地交付的用于永久工程的待安装设备发票价值的百分比,如投标书中附录中所注明的;

  (d)按第70款的调整;

  (e)按合同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任何其它金额。

  如适应,月报表应包括如下项目并按其顺序考虑:

  (l)截止到本月末已实施完成永久工程以人民币计价的估计合同值,该值应据56款规定为工程量清单中书明的场本单价乘以由监理工程师测定的工程量。

  (2)按(1)中所述方法截止到上月末完成的永久性工程的估算合同值。

  (3)以当地货币表示的本月永久工程合同估算值,即上述(1)减掉(2)。

  (4)据表1所表明的外币百分比计算出(3项中当地货币和外币的数额根据52款规定,它是受变更影响的。

  (5)据52款规定,以反映以当地货币和外币表示的费用的变化数额。

  (6)截止到本月末已完成并获批准的计日工数额,减去所有以前以中期付款证书所批准的数额,并据工程量清单计日工表确定的内容书明当地货币和外汇的数额。

  (7)据70款规定,如有的话,由于后继法规所导致的费用数额,以当地货币和外国货币表示。

  (8)按60.3款规定,对于本月已到达工地的材料和即将用于工程,还没有安装的工程设备,以当地货币和外国货币表示的永久工程的任何款额。

  (9)据60.4款规定,将本款(4)(5)(6)(7)所述的数额之和乘以60.4款所书明的百分比所得的保留金数额。

  (10)据本款动员预付款之规定所致的增加或扣减的数额。

  (11)合同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以一种或多种货币表示的任何其它数额。

  60.2月支付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上述报表后28天内证实或修改该报表,向业主证明他认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有关付款金额,但应:

  (a)第一、保留按投标书附录注明的保留金百分率乘以承包人根据第60.1款(a)、(b)、(c)和(e)有权得到的款额而计算出的保留金额直至该保留金的款额达到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限额为止;

  (b)第二、扣除第47款规定之外的承包人到期应付给业生的任何金额。

  但是如果在各次保留与扣除金额之后的净额少于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中期付款证书的最小限额时,监理工程师不必按本款开具任何付款证书。尽管有本条款或合同任何其它条款,在承包人提交履约保证并经业主批准之前,监理工程师将不对任何支付开具证书。

  60.3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预付款

  承包人只能与合格材料供应商订立材料协议,已签协议付应送交监理工程师。

  承包人有权得到这些款额,只要监理工程师确立对于用于但未进入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是适应的。

  (1)材料符合永久工程的规范要求;

  (2)这些材料已送至工地,且良好储存并有防止损失或损害或变质的措施,使监理工程师满意;

  (3)承包人有关要求、订单、收据的记录,材料和设备的使用应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方式进行且此记录应完好让监理工程师检查;

  (4)承包人应随月报表提交现场材料和设备的估价价值,连同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有关方面文件(1)材料成本(2)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所有权的证据和(3)有关付款;

  (5)这些材料的所有权应归属业主;

  (6)给承包人的款额不应超过下述的75%:

  (a)进口材料的CIF价,或(b)当地制造材料的出厂或货柜价,或(c)当地生产材料的堆场价,如砂、集料和碎石等,(7)这一款额在材料与工程设备到达现场的当月计付,在材料与工程设备进入工程的当月扣回;和(8)这种支付不应视为对此材料的批准。

  60.4保留金

  据第6O.1款规定,数额为月度中期付款证书中书明的10%的保留金应由监理工程师在首项或以下各项证书中予以扣减(以下称为保留金)直到扣减数额累计达到投标书附录中列出的占合同价的百分比例的数额为止。

  60.5保留金的支付

  在签发全部工程的移交证书之时,监理工程师将把一半保留金付给承包人;或在签发永久工程一区段或部分的移交证书时,监理工程师将把由他确定的同该永久工程一区段或部分相应的金额开具证明,支付给承包人。

  在工程的保修期满后,另一半保留金将由监理工程师开具证明,支付给承包人,并规定如果根据第48教的规定在不同的保修期已经适于永久工程的不同区段或部分时,“保修期满”

  一词在本款中应视为是指最后的那一个保修期的期满。

  进一步规定,如果在此时,据49款和50款规定仍有应由承包人实施的任何未完成工作,监理工程师将有权拒绝开具证明,直至在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人完成了剩余工程才支付保留金的余额部分。

  60.6动员预付款

  业主将向承包人提供一笔无息预付款,用于工程的动员费用(下称“动员预付款”),其数额为在投标书附录中列明的合同价的百分比,并以表I一当地货币与外币需求表中所开列的外币和当地货币的比例进行支付。

  如果承包人因出错或谋划滥用动员预付款,业主有权立即收回。

  60.7动员预付款的支付

  在承包人承担以下工作后14天内监理工程师将向业主发出证书(一份复印件送承包人)

  以下称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

  (a)已签署了合同协议书;以及(b)据10.1款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以及(C)提供业主同意的格式和银行出具的等同于动员预付款数额和币种的无条件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保持有效直到动员预付款据60.8款规定全部回收为止。但其数额应随回收额增加而持续递减,正如据本条规定而发出的中期支付证书所述。业主将在收到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后28天内支付动员预付款。

  60.8动员预付款的扣回

  动员预付款将从业主给承包人的付款中扣回,从工程正式开工后第四个月开始,在中期付款证书中扣回。

  扣回以等月扣还形式,直到合同中规定的竣工期前3个月回收完毕。

  如果任何中期付款证书的数额小于根据本款规定的扣还量,其差额部分应视为债务并转入下一中期付款证书中。

  60.9对支付证书的改正

  监理工程师有权在任何中期付款证书中更正或修改以前发出的证书,如果进行的任何工程使他不满意,他有权在任何中期付款证书中删去或减少该工程的价值。

  6O.10竣工报表

  在发出整个工程的移交证书后84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的提交一份最终报表及辅助文件,并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格式详细说明:

  (a)到本移交证书载明的日期为止,按合同规定所有已完工作的最终价值;

  (b)任何承包人认为应支付给他的款额;

  (c)任何承包人认为根据合同应给他的估计值。

  估计值应在最终报表中分别表明,监理工程师将银60.2款规定开具证明。

  60.11最终报表

  据62.1款规定在发出保修证书56天内,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形式提交一份最终证书草案(下称草案)及其它辅助文件供监理工程师参考。草案应详细说明:

  (a)据合同规定进行的全部工程的价值,和(b)承包人认为按合同应付给他的任何追加款项。

  如果监理工程师不同意或者不能确认最终草案的任何部分。承包人就提供监理工程师可能需要的进一步资料,并对草案进行双方同意的改动。承包人再缩写并提交给监理工程师作为一致同意的最终报告(在本条件中称为“最终报表”)。

  60.12结清

  在提交最终报表时,承包人应给业主一份书面结清单,进一步证实最终报表中的总额相当于由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全部和最后确定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所有金额,并将一份副本呈交监理工程师。但该结清单只是在根据60.13款颁发的最终证书规定的应支付的款项支付之后以及第10.1款的提及的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之后才能生效。

  60.13最终证书

  在收到最终报表和书面结清单后21天内,监理工程师应向业主发出最终支付证书复印件送承包人监理,表明;

  (a)监理工程师认为按合同最终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额;

  (b)在对业主以前支付过的所有款额和根据合同(除第47款外)业主有权得到的全部金额加以确认后,业主还应支付给承包人,或者承包人还应支付给业主的余额(如有的话)。

  60.14计价货币

  计价货币应为投标书附录中所规定。为支付方便,计价货币与其它币别的折算应按第72款规定进行。

  60.15对承包人的支付

  业生向承包人的支付应以承包人在表1—当地货币与外币需求表中所表明的币别和比例进行,但规定上述币别和比例应据任一方的请求根据合同条款第51款和52款的规定随时变化调整。

  60.16支付时间I

  在监理工程师按本条款或合同的任何其它条款颁发的任何中期证书中规定的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额,在该中期证书被送交业主后28天之内,或在第60.13款提及的最终证书送交业主后56天内,由业主支付给承包人,但受第47款的约束。若业主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则业主应按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利率,从应付之日起计向承包人支付全部未付款额的利息。

  本款之规定不损害承包人根据第69款享有的权力。

  60.17支付地点I

  业主向承包人的交付应按合同中规定的货币,支付到由承包人指定的银行帐户中。

  6O.18对业主的支付

  所有由承包人向业主的支付,包括以扣减方式或抵消方式,均应按以下方式进行:

  (a)在以前由业主花费的任何数额偿还的情况下,支付应以相同币别相同比例的形式D进行a(b)对于根据第47款的违约赔偿费(如有),支付应以表1—当地货币与外币需求表1中列明的币别和外币比例进行。

  (c)在其它情况下,支付应以双方同意的币别和数额进行,或如达不成一致意见,应以监理工程师认为合理和公平的确定为准。

  (d)对于动员预付款扣回还应按60.3款规定进行。

  60.19业主责任的终止

  除非承包人在其最终报表中(除非这些情况发生在整个工程的移交证书发出之后〕以及第60.10款提及的竣工报表中已经包括了索赔要求,业主将不承担任何有关执行合同,施工工程或执行合同有关的任何事项或事物的任何责他。

  61.1仅凭保修证书批准

  只有据62款规定的保修证书才能被视为构成工程的批准。

  62.1保修证书

  在监理工程师签发保修证书并呈交给业主,将一副本送交承包人,申明承包人已尽其义务施工并竣工,且对缺陷的修补符合监理工程师要求之前,不应认为合同已经结束。保修证书应由监理工程师在保修期满后的28天内发给;或如果适用于永久工程各区段或各部分的保修期限不同,则在一个保修期满或根据本合同第49款和50款规定任何被指令进行的工程已完成并符合监理工程师要求之后签发保修证书,但保修证书的颁发不应是将第60.5款规定的第二部分保留金支付给承包人的先决条件。

  62.2未尽义务

  尽管保修证书已经颁发,承包人和业主仍应对在保修证书颁发前按合同规定的履行保修证书颁发时尚未完成的义务承担责任。为了确定任何该类义务的性质和范围合同仍视为对合同双方有效。

  补救措施l 63.1承包人的违约

  如果由于承包人不能支付到期债务、自愿或非自愿的倒闭、清理或解散(但为合并或改组而自愿清理者除外),或破产或与债权人协议,或与债权人为受益人的转让,或同意在其债权人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执行,合同或如果财产接管人、管理人、受托人或清理人被委托接受其财产的任何实质部分,或如果根据有关对债务的重新组织、安排或调整的任何法律或法规,对承包人的诉讼开始,或有关解散和清理的决定通过时,或如果采取任何措施控制了承包人的财产的主要部分的证券所有权,或根据任何适用的法律,采取同上述具有同等效力的行动或发生有关此类事件对涉及承包人及财产或与3.1款规定相违背;或对其货物征税;

  或如果监理工程师发给业主证书证明并抄送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人:

  (a)已放弃合同,或(b)无正当的理由;

  (1)未按41.1款规定开工,或(2)在接到46.1款规定的通知后28天内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来继续进行施工,或(c)在接到37.4款规定的通知或39.1款规定的指令后28天内,未遵照执行,或(d)尽管在此之前在监理工程师的书面警告,仍一贯或公然忽视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e)与4.1款相违背,则业主在通知承包人14天后,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义务和责庄或不影响合同给予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的权力的前提下,进驻工地和终止雇用承包人,并自己或雇用他人完成工程施工、业主或其他承包人可以利用一切认为合适的承包人设备、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完成工程并且业主可随时出售任何上述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和未用机具和材料;并将所得视为据合同承包人转给业主的款项。

  63.2终止日的估价

  在业主进驻并终止承包人后,在实际上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监理工程师应单方面地或通过与各方协商或在协商后,或在他进行了他认为适宜进行或实施的调查或查询后,确定、决定并证明:

  (a)在进驻工地并终止合同时,承包人根据合同已由其实际完成的工程,已经合理地得到或理应得到的任何款额(如有时)。

  (b)已经部分使用或未曾使用的任何材料、承包人的设备和临时工程的价值。

  63.3终止后的付款

  如果业主按本款规定终止雇用承包人,则在保修期满以前,以及其后监理工程师查清施工、完工与维修缺陷费用、完工拖延损失赔偿费(如有时)以及业主名下支付的所有其它款项并开具证明以前,业主不应负责向承包人支付合同规定的任何款项(包括损失费)。

  此后,承包人才能有权得到由监理工程师证明承包人合格完工时原应支付给他并扣除上述款额之后的款额(如有时)。如果此项款额超过承包人合格完工时原应付给他的款额,则根据要求,承包人应将比超出部分付给业主。此项款额应视为承包人欠业主的债务因而应于偿还。

  63.4协议利益的转让

  除法律禁止外,如监理工程师在按63.1款提及的进驻和终止后14天内指示,承包人应将其签署的为任何货物或材料或服务的提供和/功为履行合同实施任何工作的任何协议的利益转让给业主。

  64.1紧急修复工作

  无论是在工程施工期间还是在保修期内,如由于在工程或其任何部分中发生或发生与之有关的任何事故、故障或其它事件,监理工程师认为进行任何修补或其他工作是工程安全的紧急需要,而承包人无能力或不愿立即进行这项工作时,则业主可在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雇用其他人员从事该项工作并支付有关费用。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由业主如此完成的工作或修理应属承包人负责按合同自费进行者,则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确定由此产生或随之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业主向承包人索回,并由业主从付给或应付给承包人款项中扣除。监理工程师应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发生任何上述紧急情况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合理可行的条件下,尽快通知承包人。

  特抗冈队65.1对特异风阵不承担责任

  承包人对任何由65.2教特殊风险引起的有关下列后果,均不负赔偿或其它责任:

  (a)除了对按39款规定在特殊风险发生前被宣布为不合格的工程以外,对工程的破坏或损害,或(b)对业主或第三者的财产的破坏或损害,或(C)对人身的伤亡。

  65.2特殊风险

  特殊风险为20.4款(a)段至(5)所定义的风险。

  65.3特殊风险对工程的损害

  如果由于上述特殊风险使工程,或任何在工地或在工地附近,或在运往工地途中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或承包的设备遭到破坏或损害时,承包人根据合同有权要求支付任何如上所述被破坏或受损害的已实施的永久工程和任何材料、设备的款机并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或完成这项工程确属必要时,承包人有权得到下列款项:

  (a)对受破坏或受损害的工程进行修复的费用;

  (b)替换或修复上述材料和承包人的设备的费用。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52款规定,决定合同价的增加额(考虑监理工程师确定的替换承包人设备的合理价格),并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65.4炮弹、导弹

  无论何时何地由于地雷、炸弹、子弹、手榴弹或其他炮弹、导弹、弹药或战争用爆炸物发生配炸或冲击造成的破坏、损害或人身伤亡,均应视为上述特殊风险的后果。

  65.5由特殊风险引起的好用出加

  除根据合同任何其他条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其他款项外,业主应偿付承包人由于上述特殊风险引起或导致或以任何方式与其有关的原因造成的工程施工的任何费用,但不包括本文第39款规定的在特殊风险出现之前就已宣告不合格的工程的重建费用,但以本款下文中关于战争爆发条款中的各项规定为条件。承包人应在获悉任何此类费用后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决定上述承包商的费用数额并加合同价中,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65.6战争爆发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在世界任何地方爆发战争,不论宣战与否,也不论其对工程施工在经济上或物质上有无影响,则除非按本款规定合同已经终止,否则承包人应继续尽最大努力为完成工程施工直到合同终止。在战争爆发后的任何时候,业主均有权通知承包人终止合同,一经发出此项通知,除本款和执行第67款规定的各方权利外,此合同应告终止,但不损害双方任何一方对在此以前的任何违约所应有的权利。

  65.7合同结止时承包人设备的撤离

  如果根据65.5款规定终止合同,承包人应尽快从工地撤离一切承包人设备,并为其各分包人的撤离提供相同的方便。

  65.7合同终止后的付款

  如果合同按上述条件终止,业主应按合同中规定的单价和费用支付承包人在合同终止之日以前完成的全部工程的费用,包括帐上尚未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与项目,并另外支付下述费用:

  (a)有关任何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及的预备性项目的应付款项,只要这些项目中的工作或服务已经进行或履行,及任何上述项目中其工作或服务已经进行或履行了的那一部分的费用。

  (b)为该工程所合理订购的材料、设备和货物的费用,如其已经交付承包人或承包人对之依法有责征收货时,而业主一经支付此项费用后,该项材料、设备和货物即成为业主的财产。

  (C)承包人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合理开支的任何费用的总额,但上述费用未包括在本款提及的任何其他费用中。

  (d)按65.3及65.5款规定应支付的任何追加费用。

  (e)按65.7款规定考虑到已经或即将支付已实施工作的费用,承包人设备撤离的合理开支以及如当承包人提出要求时,将承包人的设备运回其注册国内的主要设备基地或其他目的地的费用,但不得多索费用。

  (f)承包人所雇用的所有从事工程施工及与工程有关的职员和工人在合同如此终止时的合理遣运费。

  业主除按本款规定支付任何应付费用外,有权要求承包人偿还任何有关承包人的设备、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预付款的未结算余额以及在合同终止之日,按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偿还业主的任何其他款额。任何据本条支付的款额,应由监理工程师在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决定,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并抄报业主。

  解除履约

  66.1解除履约时的付款

  如果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发生双方无法控制的任何情况,以致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可能或不合法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或根据管理该合同的法律,双方解除合同而不再继续履约,则合同如已按第65款规定终止时,应由业主支付承包人的已建工程的款额应与第65款规定的应付款额相同。

  67.1监理工程师的决定

  如果业主与承包人之间发生了争端,这些争端无论是与合同或工程施工有关的或由其产生的无论在施工过程中或完成工程后,无论是在放弃合同、终止合同之前或之后,包括对监理工程师的意见、指令、决定、证书或估价有争议的问题,首先应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及抄送另一方。通知应说明是根据本款规定作出的。在收到通知84天内监理工程师应将其决定通知业主及承包人,其决定也应注明是据本款作出的。

  除合同已被放弃或被终止外,承包人应在各种情况下以全力进行工程施工。除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按下文规定通过友好解决或仲裁裁决修改外,承包人及业主应对监理工程师的决定付诸实施。

  如果业主或承包人任何一方对监理工程师的任何决定不满意,或监理工程师在收到通知后的84天内未作出决定,业主或承包人在收到决定后70天或在此之前或在上述84天到期后的第70天或在此之前根据具体情况,通知对方及抄送监理工程师供其参考,要求根据下过规定对争端开始仲裁的意向。这一通知担下述规定使发出通知的一方有权要求述有关的争端开始促裁。按67.4款规定,无此通知,仲裁不能开始。

  如果监理工程师已对争端事项向业主及承包人发出了通知,而在接到监理工程师就此事的通知后70天内,承包人和业主均未发出要求开始仲裁的意向通知,则所说的监理工程师的通知应是最终对业主及承包人双方有约束的决定。

  67.2友好解决

  在按67.1款规定发出开始仲裁的意向通知后,除非双方就争端不能首先友好解决,仲裁方可开始。除非双方另有协议,无论争端是否友好解决,仲裁应在通知书发出后的第56天以后方可开始。

  67.3仲裁

  有关下面的任何争端:

  (a)如果监理工程师所做的任何决定未能按照第67.1款规定成为最终决定并具有约束力;以及(b)未能在第67.2款规定的期间内达成友好解决,则应递交仲裁,仲裁在北京或中国的工程所在地,依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或在香港进行。

  上面所说的仲裁人有全权公开、复查和修改监理工程师有关对争端所做的任何决定、意见、指示、判决、证明或估价。

  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向仲裁人申诉的证据或论据均不应限于与争端有关的任何事项。监理工程师按上述规定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应取消他作为证人在仲裁人面前就上述提交仲裁人的与争端有关的任何问题作证的资格。

  仲裁可以在工程完成之前或竣工之后进行。但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义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因正在进行中的仲裁而改变。

  67.4未能执行监理工程师的决定

  如果在67.1款规定的期限内,业主或承包人未发出要求开始仲裁的意向通知,且与此有关的决定已作为最终决定并有约束力,则如果一方按上述决定执行,另一方在不影响任何其权利的条件下,可据67.3款规定将该违约提交仲裁。第67.1和67.2款的各项规定不适用于任何这类提交。

  退知68.1致承包人的通知

  根据合同条款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一切证明、通知或指示均应通过邮寄、电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或派人送达承包人的主要营业机构,或承包人为此指定的其它该类地址。

  68.2致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通知

  所有根据合同条款送至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通知,均应通过邮寄、电报、电传或传真或派人送达本合同条件第1.6款中规定的地址。

  68.3地址的变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均可在事先14天通知另一方后,将其指定地址改变工程施工所在国家内的另一地址,并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经事先通知合同双方亦可如此更改地址。

  业主的违约69.1业主的违约

  如果业主发生下述情况:

  (a)在第60 .16款中规定的付款时间期满后的28天内,未能接监理工程师的任何证书向承包人支付其应得的款项(此款项已扣除据合同业主有权扣除的任何其他款项);或(b)干涉、阻挠或拒绝任何这类证书颁发所终要的批准;或(C)宣告破产,或作为一个公司宣告停业清理时,因整顿或合并计划进行的清理者除外;或(d)通知承包人,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由于经济混乱,使他不可能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

  承包人有权通知业主终止其根据合同的受雇义务,并将一副本送监理工程师。合同的终止应于此通知发出14天后生效。

  69.2承包人设备的撤离

  承包人在第69.1款规定的通知14天期限结束后,将不受本文第54.1款规定的约束,尽快从工地撤离所有其带至工地的设备。

  69.3合同结止时的支付

  在合同如此终止的情况下,业主在对承包人付款方面所承担的义务与合同第65款规定终止时所应承担的付款义务相同,但除第65.8款中规定的各项付款外,业主还应支付承包人由于该种终止造成或该种终止有关或由其后果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发生的金额。

  69.4承包人暂停工作的权力

  不损害60.16款规定承包人对利息的权力及据69.1款终止合同的权力,如果业主未能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证书在60.16款规定的期满后的28天内,支付给承包人应得的款项(除去合同规定业主有权扣回款项的金额),承包人在通知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后28天内,可以暂停工作或降低施工速度。

  如果承包人据此条,暂停工作降低施工速度,影响了工期或支付了费用,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决定:

  (a)按合同第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b)应增加的合同价,并相应通知承包人,抄报业主。

  69.3复工

  如果在根据69.4款通知后,承包人暂停了工作或降低了施工速度,而业生随即支付了包括第65.8款规定的利息在内的应支付的款项,如尚未发出终止通知,那么承包人据69.1款的权利不再有效。承包人应尽快恢复正常工作。

  费用与法规的变更70.1费用调回原则

  因劳务、材料以及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的费用升降而需要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时,此种调整应分外币和当地货币两部分进行。

  价格调整将按下述条款中的公式和价格调整文件,对60.1款和60.2款规定的月支付报表以及60.ll款规定的最终支付报表分别进行:

  (a)外币部分的价格调整系数(ADJF)应由70.2款所提供的价格调整公式得出,并据此确定应支付承包人的数额。

  (b)当地货币部分的价格调整应由70.3款所提供的由地方有关部门颁发的文件和原则进行并据此确定应支付承包人的数额。

  (c)如果合同中的本条款或其他条款并不包括因费用升降而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补偿,则合同中的单价和费用应认为已包括了一笔应付这种费用升降的意外费用。

  (d)月支付报表中的外币和当地货币部分的可调整金额应是下列两项之差,即:

  (1)根据第60.1款的规定,监理工程师认为应支付承包人的金额际扣除保留金),包括以基本价格完成的工程量及计日工(若计日工已调整则不包括计日工),但扣除已进场的材料款;

  (2)减去在上一次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的中期支付证书中根据上述(d)(l)算出的金额。

  该可调整金额应排除付给指定分包人的款项以及以实际成本或现行阶格为基础的其他款项。

  (e)每月支付证书中的外币或当地货币部分调整的金额应通过把价格调整系数乘以可调整金额或按价格调整文件调整而得到,并且根据第60款的规定,这些已调整的金额将支付给承包人,但业主可从中扣除承包人届时应付业主的保留金、违约赔偿金、应返还的动员预付款以及其他金额。

  (f)如果承包人未能在第43款规定的竣工期限内完成工程,那么,竣工期限以后至完工这段时间以内的价格调整既可采用原定竣工日通行的价格或指数,也可采用调价时的现行指数或价格,业主可择其有利者。但是,如果某种工期延长符合上述第44款的规定则本款规则仅适用于该延期期满后进行的调整。

  70.2外币部分的价格调整

  (a)如果由来源国法定组织编制发布的下列指数有任何改变,那么因劳务费用、材料费用和影响施工其它费用的涨落而对合同价进行的调整应按本款规定进行计算,并在据60.1款所作的每月报表中,在据60.10款所作的竣工报表中和60.11款所作的最终报表中反映出来;

  (1)劳力来源国的劳务费用指数;

  (2)材料的费用指数;

  (3)影响施工其它费用的费用指数;

  (b)对本款而言:

  (1)“基本指数”系指递交投标书截止日以前28天当日的适用指数;

  (2)“现行指数”系指与某一具体报表有关的阶段最后一天的适用指数。

  但对于其价值已包括在任何这类每月报表(或竣工报表,或最终报表)中的任何工作,如果是在第43条规定的全部工程应竣工之日(或延期日)之后进行的,那么,“现行指数”

  即应为上述全部工程应竣工之日(或延期日)适用的指数。

  (3)“有效值”系指下述(A)(B)两项的差值;

  (A)按第60.2、60.1或60.11款的规定承包人应得款额(在扣除保留金以前并且不包括预付款的偿还)减去用于下列各项的任何款额:

  ——指定的分包人实施的工作;

  ——第6O.1(C)款所指在现场的材料及工程设备;

  ——计日工、变更或任何其它基于实际费用或现行价格的项目,以及奖金(如有的话);

  ——根据第7O款所做的各类调整。

  (B)根据本款(b)(3)之(A)计算的,并包括在前一次报表中的款额。

  (c)合同价格的调整应以有效价值乘以一个价格调整系数计算得出。该系数应为本款(d)段给出的每一比率与下列分数的乘积之利。该分数为:

  现行指数-基本指数——————————基本指数采用有关指数进行计算。

  (d)为计算价格调整系数,本款(c)段中提到的比率(不考虑实际工作的构成因素)

  应为:

  (1)有关须调整的劳务(以及监理)费用参照本款(a)(l)中提到的指数;

  (2)有关要调整的材料费用参照本款(a)(2)中提到的指数;

  (3)有关要调整的其它费用参照本教(a)(3)中提到的指数;

  (4)不须调整的所有其它有关费用;

  各项比率总计1.0O.(e)如果在进行计算的当时还不知道某一指数值则采用可以得到的最近数值,并在随后的每月报表中予以日们必要的调整。

  70.3当地住币部分的价格调整

  合同价当地货币部分的调整应根据本款指定地方材料费用的涨落予以调整。

  (a)指定材料(1)就本款而言:

  “指定材料”系指指定材料表中规定的现场施工并完成工程所需的措定当地材料。

  “基本价格”系指投标书递交截止日以前28天当日通行的指定材料的现行价格。

  现行价格系指投标书递交截止日以前28天之后的任何日期通行的指定材料的现行价格。

  (2)根据本款规定所作的合同价格的调整应通过把‘基本价格与现行价格的差值乘以在特定现行价格有效期间内发送到现场的指定材料的数量计算得出a上述调整也许是对合同价格的增加,也许是对合同价格的减少。

  (3)承包人应尽其勤勉之职,确保不发生指定材料过于浪费的现象。任何运出现场的指定材料都应在本款(c)段要求的记录中予以清楚地登记。

  (4)本款各项规定适用于为施工目的在现因使用的承包人设备所用的燃料,上述设备包括承包人拥有的用于运送职员、工人、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工程设备或材料进出工地的车辆(或是他长期租用,负责供应燃料的车辆)。上述燃料应在本款(c)段要求的记录中清楚地登记。本款的规定不适用于任何卖给或供给承包人的雇员或其他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个人用车所需的燃料。

  (5)承包人应自始至终注意适合的市场。购买材料时每当材料的布用变动可能引起本款规定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时,承包人应尽其勤勉之职以与恰当地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相一致的态度,以最便宜的价格去购进上述材料。如果任何时候出现承包人一方不够勤勉,违约或玩忽职守的情况,无论是在遵守上述要求时,还是其它情况下,在调整合同价格时,对因上述不勤勉、违约及玩忽职守所造成的费用的增加将不予考虑,对本来可以降低的费用但由于不勤勉、违约或玩忽职守而未能降低时,此笔金额应从合同价格中扣除。

  (6)合同价格不应因材料费用在其它方面的波动而作调整。

  (b)不包括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在根据本款确定合同价格调整顿时,不考虑任何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c)通知和记录当发生可以或可能导致本款所说的合同价格调整之任何事件时,承包人应立即向监理工程师就此发出通知,承包人还应保存为使合同价格得以按本款规定进行调整所必需的帐薄、帐单及其它文件和记录,并在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时,提供任何所保存的发票、帐单、文件和记录,以及监理工程师可能要求的其它资料。

  (d)竣工日以后的调整在根据第43款确定全部工程应竣工的日期以后,或根据第48款证明的全部工程竣工日之后,合同价格应按应竣工日或移交证书中规定之日的现行费率和现行价格(如果合适的话)进行调整,两个日期中取较早者。

  (e)合同价格调整的确定根据本款对任何合同价格进行调整之款,应由监理工程师根据上述各项规则确定。

  70.4权数

  承包人应与其投标书一并提交上列每一价格指数的权数并由监理工程师批准。工程量如果由于第51款规定的变化或增加而导致上述价格系数已经出现不合理、不平衡或不适用等情况,监理工程师则有权对每一价格系数的权数进行调整。

  70.5后继法规

  如果在工程的投标书递交截止日前28天之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工程所在省/市内,国家或省府的法令、法规、公告或其他法律或规章或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机构的规定发生了变更,或任何上述的法令、法规、政府公告、法律、规章或规定等的采用,致使承包人在施工中的费用发生70.1款规定以外的增加或减少,则此项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应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予以决定,合同价格应按此相应增加或减少并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货币及兑换率

  71.1货币限制

  在工程投标书递交截止日期前28天之后,如果工程进行施工或预定施工的所在国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对支付合同价格所用的一种或几种货币和(或)货币汇兑进行限制,则业主应对承包人因此产生的亏损或损失进行补偿,且不使承包人行使其在该类事件中所应行使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受到损害。

  71.2货源国及货币的变化

  如果承包人改变了工程所需的任何进口的货源国,他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则应据此修正价格调整条款。以能反映货物实际来源国的相关的价格指数。如果合同价格中标明的货币不同相关指数来源国的货币,则监理工程师应决定一种用于价格调整计算中的修正值,以防止价格调整额的扭曲。此种修正值应能适用不同输入货物的基本成本价格和上浮情况,同时也能与基本价格指数日和第70.2款规定的现行价格指数日之间的对换率的比率相适应。

  72.1兑换率

  若合同规定款额的全部或部分以一种或多种外币向承包人支付,则此项支付不应受上述指定的一种或多种外币与工程施工所在国货币之间的兑换率的变化的影响。

  72.2货币比例

  如业主已要求投标书以一种单一货币表示,但以一种以上的货币支付,且承包人已声明他要求用以支付的另一种货币或多种货币的比例或款额,则适用于计算该比例或款额的一种或多种兑换率应为在合同投标书递交截止日期前28天的当日,由要施工工程所在国中央银行决定的通行汇率,并由业主在按标书递交之前通知承包人,或在投标书附录中予以规定。

  72.3支付暂定金额的货币

  如合同规定以一种以上的货币进行支付时,当该类金额的全部或部分使用符合本文第58、59款规定时,有关以外币支付的暂定金额应按72.1和72.2款所定的原则确定。

  税收

  73.1中国政府对业主征收的税收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就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向业主征收的一切税收由业主负担。

  73.2中国政府对承包人征收的税收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就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向承包人征收的一切税收由承包人负担,除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承包人所在国的政府已签署关于对所得和财产收益相互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73.3中国境外的税费

  凡与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有关的发生在中国境外的一切税费应由承包人负担。

  73.4征纷税收的参考日期

  在本合同中,承包人将予以考虑反映在报价中的有关税收的法律、规章应为投标截止日前28天已生效实施的法律与规章。

  73.5外编人员的个人所得税

  承包人常驻的外籍工作人员、劳工应负责支付(a)依据现行税法和规章向其个人工资收入可征税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承包人应履行由他扣回这些税收的职责。

  (b)向他们个人征收的杂税、费、捐等。

  73.6税收的调整

  就本合同而言,双方同意的合同价格是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已实行的有关税收、关税和费用规章条例为基础的,如果在履行合同期间,上述税率有任何增、减之变化或有任何新的税法开始实施,或既有法律废除,或在解释和运用中有任何变化,而这些变化使本合同的承包人、分包人和其雇员作出新的估价,那就应该对合同价格进行公平的调整。以使合同价格的增、减如实反映这些变化,并符合第70.5款后继法规的有关规定。

  贿赂74.1贿赂

  如果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员向任何人提出给予或同意给予或给予任何人以任何贿赂,礼品、赏金或佣金,作为引诱或报酬,使该员采取或不采取与该合同或与业主订立的任何其它合同有关的行动,则业主可以进驻工地和工程并终止雇用该承包人,如出现这种情况和依据第63款进行处理。

  保密75.1保密的细节

  承包人应将合同的所有细节作为保密资料对待,此为合同目的之必须。在没有得到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事先批准合同的任何部分不应在任何商业或技术文献上刊登或披露。

  联营体的责任76.1共同的和分别的责任

  如果承包人是一个由两家或多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组成的联营体,则联营体的每一个成员均应共同和分别地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应指定其中一个为联营作牵头人,此牵头人应有权约束其联营体。联营体的组成或其章程没有得到业主的事先批准不得更改。

  出版、广告与版权77.1出版与广告

  (a)没有业主的预先批准,承包人不应向任何商业或技术杂志发表或披露与合同或工程有关的任何资料。这一预先批很不应无理撤回。已批准的文章、照片和类似材料的出版应通知业主。

  (b)承包人不应在工地或其施工设备上展出或允许展出任何贸易或商业广告,承包人在工地上张贴的所有通知应先征得业主的批准。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立即撤除这些通知。

  77.2版权

  所有照片的版权归业主所有,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批推,工程照片不得作任何应用。

招标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第一条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五条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六条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本厂共有财产____元,其中;国家资产____元,流动资金____________元。租给承租人的自主经营。

  第十条租金定为____元,为____年缴纳。

  其中: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条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30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7.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9.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条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承租人必须近期如数缴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4.承租人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5.承租人必须保障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方向。

  4.对本厂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5.对本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6.有权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不得平调本厂的设备和特资

  4.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前30日,承租人将本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二十六条租赁期满后,本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八条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____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九条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

  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承租代表人发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另行推选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条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出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标合同篇3

  本协议书于19__年__月__日由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以下简称“承包人”)为另一方签定。鉴于业主欲建成本项工程,即______并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该项工程之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书。

  兹为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措辞和用语应具有下文提及的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相同的含义。

  2?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

  3?考虑到下文提及的业主准备付给承包人的各项款额,承包人特此立约向业主保证在各方面均遵照合同的规定进行施工及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4?业主持此立约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各项期限和以合同规定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格或合同规定的其它应支付的款项,以作为本工程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报酬。

  特立此据。本协议书于上面所定的日期,由有关双方根据其各自的法律签署订立。

  在__在场的情况下,盖的正式印章如下:

  业主签名:______________承包人签名: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

招标合同篇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代理人)就_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__的招标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项目审批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总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代理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有委托的在□中打√,并说明具体内容,无委托的在□中打×):

  □勘察?

  □设计,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材料,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代理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

  3.委托代理的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无委托的在□中打×):

  □代拟发包方案;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工程标底;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等)。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______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______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______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工程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8.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0.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五、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5.除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及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由委托人盖章签字,中标通知书再加盖代理人公章外,自拟定发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盖章签字。

  六、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______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见附件一。

  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______方式。

  (1)由委托人支付。

  (2)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时间:

  八、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代理结束以完成时间为准。

  九、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______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约定向______(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份数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招投标监督机构一份,副本______份,各执______份。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标合同篇5

  国际货物采购合同

  在国际贸易中,大宗货物采购常采取国际竞争性招标的方式进行,其主要程序如下:

  *刊登招标广告

  *资格预审(用于贵重货物、技术性要求高的货物)

  *发行招标文件

  *投标

  *开标

  *评标

  *授予合同

  *签订合同

  1.1采购招标公告(范例)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借方名称)已经从亚洲开发银行申请到一笔以多种货币支付的贷款,准备用____________项目的建设中,贷款中的一部分将用于支付符合____合同条款下的货物采购。

  2.____________(买方名称)现邀请亚洲开发银行成员国中合格的投标者就此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进行密封投标。

  3.对此投标感兴趣的投标者请按下述地址提交一份书面申请并交清____的款项后即可买到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售款概不退还。(标书发放机构通讯地址……)

  4.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按投标须知中所规定的时间,于__月____日上午__时前收到,其中必须包括占投标总价2%或标书中规定的比率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兹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上午____时在(开标地址)公开开标。

  5.(买方名称)对投标者在投标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者名称)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1.2投标书(范例)

  致(招标者名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敬启者:

  仔细研究了有关上述合同的招标文件后,我本投标书签署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提供和运送总价为______金额的货物(货物名称)。

  本投标书的签署人被授权代表投标者(投标者名称、地址、邮编),按照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号)的规定,向你们提交下列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复印件__________份。

  ①投标价格表

  ②资格预审材料

  ③设备清单、生产厂家名称及技术资料。

  如果你方接受我方投标,我方保证在收到授标通知后的____天内装运货物,并且按合同的规定在____天内完成货物的运输。

  如果你方接受我方投标,我方将提交数额为合同总额____%的履约保函______美元,以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

  我方同意在投标有效期内受本标的约束。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在投标的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得到中标通知后,没能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与招标者签订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者名称)没收。

  在正式合同制定和签署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方的书面授标通知将成为约束我们的合同。

  我方理解你方有权不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者期它任何你们可能收到的投标。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职务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在此投标书签字

  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证人地址)_______________

  1.3货物价格表(范例)

  1.4合同(范例)

  _____________(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_____________(供应方,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同签署本合同。

  鉴于买方希望卖方提供货物______________(货物简述),并接受卖方以______________(用阿拉伯数字和书面形式表示的合同价款)提供上述货物的投标,现特此签订合同如下:

  1.合同包括此合同书和下列文件。其中的所有证件、图纸、规范和其它文件都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a)中标通知书;

  (b)投标书和价格表;

  (c)合同的特殊条件;

  (d)合同的一般条件;以及

  (e)规范

  本合同制约所有与此供货有关的一切合同和协议。以前曾有过的任何与此供货有关的口头式书面协议一律作废。

  本合同优越其它任何合同文件。如果合同文件中出现分歧,则以本合同文件为准。

  2.鉴于买方要向卖方付货款,故卖方在此向买方作出书面承诺:保证按照合同条款的各项规定提供货物并对任何可能出现的不足进行补偿。

  3.鉴于卖方要向买方提供货物并补偿不足,故买方也在此向卖方作出书面承诺:保证以合同价或任何合同条款下的价格,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付款。

  4.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信、电传、电报或传真发出。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要以对方所告最新的书面地址为准。如果一方没有接到另一方新的书面地址通知,则应按以下地址通知对方:

  买方地址、电传和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地址、电传和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一经发出或在通知规定之日内生效,两者中以在后之日为准。

  买卖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于上述日期签署此合同

  以资证明

  买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卖方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投标保证金保函

  致________(招标者名称)

  ____号招标项下供应_________________(货物名称)的投标保函

  本保证金在此作为投标者________(投标者名称,以下简称投标者)向招标者________(招标者名称)提供________(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的投标保证金。

  ________(银行名称)无条件地并不可撤销地承诺并保证本行,本行继承人及本行的受让人,在收到你方提出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书面通知后,立刻无追索权地向你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额________(百分比),金额为________(具体金额)的款项。

招标合同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合同内容:

  1、甲方向乙方订购幼儿园校服(园服)____________________套

  其中:大号_________________套?中号____________________套?小号____________________套

  2、甲方需分别向乙方提供幼儿园校服(园服)大号、中号、小号的尺寸。

  3、甲方向乙方所订购的幼儿园校服(园服)用?布料生产。

  4、甲方向乙方所订购的幼儿园校服(园服)价值共计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大号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套,计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中号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套,计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小号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套,计____________________元。

  5、甲方向乙方所订购的幼儿园校服(园服)的款式、色彩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样本中由甲方选定的样本生产。如果甲方提出特别要求,乙方须对甲方所选定的

  样本进行修改或重新设计,修改、设计费由甲乙双方协商定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6、该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需向乙方交纳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订金,如果在乙方未生产甲方所订购的幼儿园校服(园服)前,甲方提出退货要求,乙方不退还甲方交的订金。

  7、该合同双方签字后____________________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按质按量交所订的幼儿园校服(园服)(非乙方人为因素除外,如:停电,交通,以及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

  8、付款方式:乙方向甲方交的幼儿园校服(园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____________________日之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合同金额减去订金后的所有款项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如果甲方不能按合同要求的期限内向乙付清款项,每推迟____________________天,乙方须向甲方按合同金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收取滞纳金。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甲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乙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日

招标合同篇7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

  乙方(竞标方):_____________

  甲方受深圳市农产品配送连锁商业有限公司(简称民润公司)委托进行_______网上招标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竞标方(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目、品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产地规格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单价:扣除损耗,按照实际净重结算,报每公斤单价_______。

  五、拒绝标准:以小样作为样品,大样必须符合小样,否则以此作为拒绝标准。

  六、数量:本次委托招标数量为_______箱,以总量成交形式交割,送货周期为一周(7天),每隔一天送货_______箱。具体数量如有增减,按实际要求送货量结算。如超过总送货量_______%,应给予乙方合理备货时间。

  七、招标方式:由甲方确定明标或暗标形式。

  八、中标结果:由甲方确定并通知乙方。

  九、交货地点及时间:货物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月_______日。水果每天早上_______点至_______点_______分。蔬菜_______点至晚上_______点到货验收。搬运费用乙方自负。

  十、结算方式:第一批货到后十五天结算,一周为一结算周期。乙方取得入库验收单后将复印件交给甲方,甲方收到民润公司的货款后准时支付给乙方。

  十一、担保金的收取、使用、返回:为确保竞标方严格执行合同,甲方将向竞标方收取竞标保证金(标的_______%)。如在交易过程中竞标方违约,甲方将根据违约程度部分或全部扣留保证金,并将扣除部分全部交由民润公司补偿损失。如交易正常进行,甲方在确定交易双方货、款两清后一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全部返回。若乙方未中标则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退回。

  十二、责任:甲方必须敦促乙方按时送货,协助乙方将入库验收单复印件留存,并及时和民润公司财务部核对,监督______________公司准时支付货款。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商品品质由______________公司和乙方确定,甲方不对商品的品质,以及由商品的品质引起一切后果负责。

  十三、招标代理费:甲方每次向中标方收取合同总额_______%的招标代理费,每次结算时从货款总额中扣除。

  十四、其他事项:本合同在甲方通知乙方中标后自动生效,不中标则合同自动作废。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招标合同篇8

  国际招标合同及投标者须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世界银行申请获得贷款,用于支付项目的费用。部分贷款将用于支付工程建筑、等各种合同。所有依世界银行指导原则具有资格的国家,都可参加招标。

  二、中国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邀请具有资格的投标者提供密封的标书,提供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动、材料、设备和服务。

  三、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可从以下地址获得更多的信息,或参看招标文件:

  中国a公司

  (地址)

  四、每一位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在交纳美元(或人民币),并提交书面申请后,均可从上述地址获得招标文件。

  五、每一份标书都要附一份投标保证书,且应不迟于(时间)提交给a公司。

  六、所有标书将在(时间)当天当着投标者代表的面开标。

  七、如果具有资格的国外投标者希望与一位中国内的承包人组建合资公司,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0天提出要求。业主有权决定是否同意选定的国内承包人。

  八、标前会议将在(时间)(地址)召开。

  投标者须知

  一、工程概述(根据具体情况写)

  二、资金来源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向世界银行(以下简称ifi)申请一笔贷款,用以支付工程。其中部分贷款将用于支付此合同工程。只有应中国政府的要求,根据贷款协议的条件,ifi才会同意付款。除中国外,任何组织不能从贷款协议中获得权利或取得贷款。

  (二)世行贷款只用于支付瑞士和与中国有商贸关系世行成员国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

  (三)世行贷款不足的部分将由业主用中国政府提供的资金支付。

  三、资格要求

  (一)所有根据世行“采购以指导原则”具有资格的国家均可投标。

  (二)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货物、服务均应来自上述具有资格的国家。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开支仅限于支付这样的货物和服务。

  (三)货物、服务来源地与投标者国籍含义不同。

  (四)为说明自己有资格中标,投标者应向业主提供(一)所规定的证明,保证有效地执行合同。为此,业主和中国a公司在公布中标者前,可要求投标者更新其先前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投标者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复本,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场所。如果是合资公司,应提供合资者的材料。

  (2)提供主要合同执行人的资格、经历证明材料。

  (3)填写执行合同计划所需设备。

  (4)填写可能的分包人。

  (5)目前进行中涉及投标者的诉讼的情况。

  (6)建设构想细节。

  (五)投标者可更新资格证明申请,在投标日亲手交出。

  (六)由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组成的合资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标书和投标成功后的协议书对所有合资人都有法律约束力。

  (2)由所有合资人的授权签字人签署并提交一份委托书,提名合资人中的一个为主办人。

  (3)合资主办人被授权承担义务,代表任何一位或全体合资人接受指导。整个合同的执行,包括款项支付仅由合资主办人办理。

  (4)所有合资人根据合同条款对合同的执行共同负责。这点声明不仅要在上述委托书中,也要在标书和协议(投标成功时)中写明。

  (5)随同标书应有一份合资伙伴间协议的副本。

  (七)国内投标者、中外合作、合资投标者申请取得7.5%的优惠时,应按二十九条的要求提供证明合乎标准的材料。

  四、投标费用

  投标者承担准备和提交其标书所需的全部费用。无论投标情况怎样,业主和其代理人中国a公司都不负担这些费用。

  五、现场参观

  (一)建设投标者去工程现场参观,以便获得足够的信息准备标书,撰写合同。现场参观费用由投标者自己承担。

  (二)业主或其代理人a公司将准备一份现场参观交通、食宿安排协议,在标前会议上向投标者宣布。详细情况在第十六条有规定。

  (三)业主或其代理人a公司将为投标者提供通行证,允许其到工程现场作茧自缚安排。如果业主或其代理人因发放这样的通行证,造成投标者或其代理人、人员遭受人身侵害(致命或不致命)伤害,财产遗失或其他损害、开支时,精度或代理人不负责。

  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内容

  (一)向投标者发售的一套投标文件可花费美元(元)获得,包括以下几部分:

  卷一投标者须知合同条款:一般条款特定条款

  卷二技术规范(包括图纸清单)

  卷三投标表格和附件;投标保证书;工程量表;附录。

  卷四图纸

  (二)投标文件还包括按条款八在开标前发布的附件和按条款十六召开的标前会议的会议纪要。

  (三)具有资格的投标者还可购买更多的文件副本,付费不退还。(价格如下,略)

  (四)项目承包人、生产者、供货人和其他人如欲得到投标文件,不要直接民中国a公司联系,应从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处获得。

  (五)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文件无损坏的被归还,无论是作为标书的一部分或其他情况下,投标者的资格证明费可被返还:

  (1)若提交标书,费用的%返还。

  (2)若未提交标书,在投档截止日前归还文件,费用的%返还。

  (六)希望投标者认真阅读投标文件包含的各项内容。投标者要承担因不遵守文件规定导致的风险。不符合文件规定要求的标书将被拒绝。

  (七)投标文件四卷装订在一起,投标者应仔细检查是否缺页,及附件是否完整。

  七、投标文件解释

  潜在的投标者可按以下地址书面或电传通知a公司要求解释文件:

  地址:(略)

  业主或其代理人a公司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期8天书面签复解释文件的要求。书面答复将向所有具有资格并已取得投标文件的投标者散发。

  八、投标文件修正

  (一)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业主可根据自己的意愿,或应回复潜在投标者的解释文件的要求,发布附录修改投标文件。

  (二)附录将用邮件、电传或电报送达每个持有投标文件的具有资格的投标者,这些文件对他们是有约束力的。

  潜在的投标者应即时用电传或电报告知a公司附录已收到。

  (三)为了使投标者在准备投标时有时间考虑附录文件,业主或其代理人a公司可按条款十九的规定延长投标期限。

  投标准备

  九、标书文字

  标书和投标者与业主及其代理人a公司之间的一切联络的使用英文。投标者标书中的一些辅助文件或小册子可使用另外的语言,但与投标者的段落要有英语译文。在标书翻译时,以英文为准。

  十、组成标书的文件

  (一)投标者准备的标书应包括以下几部件:

  (1)投标表格和附件

  (2)投标保证书

  (3)标价的工程量表

  (4)补充信息目录表

  (5)资格证明材料

  (6)(如果有)可供选择的报价

  (7)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应一律使用本文件卷三中的表格,工程量表和目录表。(除了按同样格式延长目录表和按条款十四(二)的规定使用可供选择的投标保证书格式)

  (二)条款六(一)描述的投标文件和按条款八发出的附录均被视作标书的组成部分。不需签字和按条款十七、十八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期限到期前归还发行者,但不要与标书合在一处。

  (三)投标者应随标书提交一份按合同条款第十四条要求的形式写就的初期计划。

  (四)按合同规定可要求中标者讨论修改其计划。

  十一、投标价格

  (一)除非合同中另有明确规定,合同包括条款一所述全部工程,以投标者提供的项目单价和总价为基础。

  (二)无论工程量是否标明,投标者应对工程量表中的每项工程标明单价和总价。对单价和总价未标明的项目,在建设中业主不予以支付,其价格视已包括在工程量表中其他的单价、总价中。

  (三)在提交标书前28天承包人应付的关税、税收和其他税负应包括在单价和总价及投标总价中。业主在对标书进行评估、比较时,也应如此考虑。

  (四)根据合同条款,投标者提出的单价和总价可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进行调整。投标者应完成表三价格调整条款并按使同条款的要与投书一起提供这样的朽套文件。

  十二、投标和支付货币

  (一)投标者应以人民币对单价和总价报价。如果投标者以其他货币支付中国以外提供的工程投入(称作“外币需求”),要在表一外币需求中写明投标价格的百分之几(不包括临时款项)将用于这样的外币支出,无论(1)全部用投标者所在国货币或其任选货币;(2)全部用美元。

  如果投标者在一部分外币需求中使用除(1)(2)以外的货币,且希望业主以同种货币付款,则应写明其在投标价格中的百分比。这一比率在合同期内保持不变。在合同条款换算和计算投标价格时,占不同比率的各种货币按下条规定的汇率进行换算。

  (二)投标者用以兑换货币的汇率为提交标书最后日期前30天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官方卖出价。如果某种货币的汇率未公布鞋,投标者应提供汇率并说明来源。投标准备中使用的汇率适用于合同期的支付。

  (三)投标者应在表一(a)外币与当地货币需求及附录中详细说明需要的外币和当地货币数量。投标者应说明如何使用这些货币,用于但不限于下列方面:外币

  (1)工程直接雇用的外籍人员;

  (2)外籍人员的社会收费、保险金和医疗费用及其往来中国的旅行费;

  (3)工程需要进口的临时或永久性材料;

  (4)工程所需设备的折旧,包括备件;

  (5)进口设备、材料及备件的保险费和运费;

  (6)一般管理费用,国外发生费用。

  当地货币

  (1)当地劳力;

  (2)当地采购材料;

  (3)其他服务

  (4)一般管理费用,国内发生费用。

  (四)业主可以要求投标者说明其外币需求的情况,提供证明,证明其单位价格和表一中所需部分是合理的。

  (五)投标者应在表二写明预计合同支付款额,且在表中附上工程进行过程中预计的工程量。

  十三、标书效力

  (一)从特定的投标结束期起6个月内投标书保持有效且可供接受。

  (二)在特殊条件下,在原标书有效期结束前,业主或其代理人可要求投标者延长其标书有效期。业主的要求和投标者的答复均应是书面的,或采用电传、电报形式。投标者可以拒绝这样的要求,且不会因此失去其投标保函。答应这样要求的投标者不得改动其标书,但被要求顺延其投标保函有效期。条款十四中有关投标保函的返还和失去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延长期。

  十四、

  (一)投标者应随其标书提交一份人民币投标保函,金额不少于投标价格的2%.

  (二)投标保函根据投标者的意愿,可采用以下机构开立的担保支票、银行汇票、不可撤销信用证或保函的形式:

  (1)中国银行;

  (2)中国银行的任何境外代理行;

  (3)在中国经营的其他中国、外国银行;

  (4)投标者在提交标书前即肯定a公司可接受的其他外国银行。

  保函还可以是保险公司或同地的债券公司的付款保证书。银行保函和付款保证书必须采用本文件包括的样本形式;

  其他形式须事先得到业主或其代理人a公司的同电。信用证、银行保函和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比标书有效期长一个月。

  (三)如果投标者同意按十三款的规定延长标书有效期,则应相应地把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延长到标书有效期结束后一个月。

  (四)任何未附可接受的投标保函的标书都将被a公司拒绝。

  (五)不成功的标书的投标保函将尽快返还,不得迟于标书有效期结束后三十天。

  (六)成功的投标者的投标保函将在其开始进行工程和按要求提供履约保函后返还。

  (七)投标保函在下列情况将失去;

  (1)投标者在标书有效期内撤标;或

  (2)成功的投标者未签约或未提供必要的履约保函。

  十五、供选择的方案

  (一)投标者可提供一份完全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基本标书。根据自己的意愿,投标者还可在以下几项上在基本标书之外提出供选择的方案:

  (1)起动贷款

  在开始建设工程前,提供无息贷款,可相当于投标价格的10%.业主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存款按条款二十八计算。

  (二)在基本标书之外还可提出供选择的方案。为了在评标中把供选择的方案考虑在内,每一方案应伴有价格细目表,说明与提交给业主的基本投标价格相比投标者估计会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将对基本报价给予比较、评估。评价最低的投标者的供选择方案将得到考虑。如果供选择方案是业主可接受的,将写入合同。未标价或未提供足够细节的供选择方案不予接受。

  (三)供选择的技术方案应伴有供全面评价的必要信息,包括设计计算、图纸、方法及原技术规范中未涉及的材料、工艺的规格,以及供选择方案的标价细目表和供选择方案的合同价格。

  (四)只有对那些在基本报价基础上提供另外的财务、经济和技术好处的供选择方案,业主才在评标中给予考虑。

  十六、标前会议

  (一)建议投标者或其正式代表参加于年月日时在举行的标前会议。

  (二)会议旨在回答可能提出的问题,并使投标者有机会检查现场的情况。

  (三)投标者书面或通过电传、电报提出的问题要求在会议前一周到达a公司。

  (四)会议记录,包括提出的问题及答复的文本将迅速提供给与会者和全体索取了投标文件的具有资格的投标者。

  (五)如果根据标前会议,要对条款六(一)所列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应由业主或其代理人a公司通过发行条款八规定的附录来进行,而不能通过标准会议记录来进行。

  十七、标书格式和签字

  (一)投标者应准备条款十(一)规定的标书的一个原本和两个副本,并分别注明“原本”和“副本”。如果两者之间有不同,以原本为准。

  (二)标书原本和两个副本应打字或用不能抹掉的墨水书就,并由一名或多名有权责成投标者遵合同的人士签字。与标书一起应有一份书面委托书用以证明授权。写有条目和修订内容的每一页标书都要有在标书上签字人士的缩写签名。

  (三)全套标书不应有改动、行间书写或涂沫的地方,除非按议程的指示或为改正投标者的错误,但这种情况下改正的地方应有在标书上签字人士的缩写签名。

  (四)每位投标者只能提交一份标书,不包括按条款十五提交的供选择方案。投标者对一个合同只能投一次标。

  十八、标书封缄和标记

  (一)投标者应把标书原本和两个副本分别各装入一个内信封和一个外信封,且在信封上注明“原本”、“副本”。

  (二)(1)内外信封均应注明以下地址:

  (a公司地址)

  (2)注明以下事项:

  为建设合同工程投标项目

  请勿在年月日时前打开情况下不用打开即可退回投标者。而外信封上不能有任何涉及投标者的信息。

  (三)内信封上应写明投标者姓名和地址,以便在标书误期的情况下不用打开即可退回投标者。而外信封上不能有任何涉及投标者的信息。

  (四)如果外信封未按规定注明有关事项。一旦标书被错误处置或提前打开,a公司对此不负任何责任。提前打开的标书将被业主或其代理人a公司拒绝,予以退回。

  十九、提交标书最后期限

  (一)标书应按上述地址在年月日时时之前寄至a公司。

  (二)业主或其代理人可通过发布条款八规定的附录延长提交标书的最后期限,但至少应在原期限前七天通过电传或电报通知所有已索取投标文件的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在此情况下,所有原期限下业主和投标者的权利义务顺延至新期限结束。

  二十、逾期标书

  a公司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之后收到的标书都将不被打开,退回投标者。

  二十一、标书修改和撤销

  (一)投标者在提交标书后可对其进行修改或予以撤销,只要修改文件和撤标通知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送达a公司。

  (二)投标者的修改文件或撤标通知应按有关提交标书条款的规定准备、封缄、标记和发出。撤标通知可以通过电传、电报送达,但随后应提交一份有签名的确认件,且其邮戳上日期不能晚于提交标书最后期限。

  (三)按条款二十四的规定,任何标书在最后期限后不能再进行修改。

  (四)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和标书有标期满之间的时间撤标将按条款十四的规定失去投标保证书。

  开标和评标

  二十二、开标

  (一)业主或其代理a公司将于年月日时在办公地点当着出席会议的投标者代表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者代表应签到。

  (二)按条款二十一提交了撤标通知的标书将不再打开。业主或其代理人将检查标书是否完整,是否提供了要求的投标保证书,文件是否签字以及是否有条理。

  (三)在开标时将宣布投标者姓名、投标价格及修订、投标保证书、撤标通知(如果有)以及其他业主或其代理人认为适宜宣布的事项。

  (四)业主或其代理人将根据自己的记录准备开标会议记录,并将尽快与评标报告一起递交世界银行。

  二十三、过程保密

  (一)在公开开标后,在向成功投标者授标前,有关对标书的检查、解释、评估及比较以及对授标的建议等信息不应让投标者或其他与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士知晓。

  (二)如果投标者试图在此过程中对业主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十四、对标书的解释

  为了帮助检查、评价和比较标书,业主和a公司可要求投标者就其标书作出解释,包括单位价格细目表。提出解释要求和相应的回答均应是书面的,或通过电传或电报进行。除非按条款二十六的规定,应要求对业主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数学计算错误进行更正,不得对价格或其他标书要素进行修改。

  二十五、判定是否符合要求

  (一)在详细的评标前,业主和a公司将判定每份标书是否符合投标文件的要求。

  (二)符合要求的标书是符合投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格,而没有实质上的偏差或保留。实质偏差是指对工程的范围、质量、管理有实质影响,或与投标文件不符,对合同中业主的权利和投标者的义务有实质性限制。纠正这样的偏差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符合要求的标书的投资者的竞争力有不公正的影响。

  (三)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标书将被业主和a公司拒绝。

  二十六、改正错误

  (一)被判定实际符合要求的标书,将由业主检查是否有数学计算方面的错误,以下错误将由业主改正:

  (1)当数字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同时,以文字表示为准,除非文中明确以数字表示为准;

  (2)当单价和以单价乘以数量得到的总价不同时,以单价报价为准,除非业主认为单价存在严重错误,在这样的情况下,以总价报价为准,改正单价错误。

  (二)业主可按上述步骤对标书所列数额错误进行更正,如此更正得到投档者的首肯,则对投标者有约束力。如果投标者认为更正的数额会给其造成困难,可撤标。不过撤标使投标者面临失去投标保证书的危险。

  二十七、换算成一种货币

  投标价格指应按一定比例以不同货币向投标者支付的款额,为了评价和比较标书,业主可把不同货币表示的数额(不包括临时费用,但包括加班费)以中国银行开标日人民币卖出价将其换算成人民币。

  二十八、评价和比较标书

  (一)业主和a公司只评价和比较那些被判定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标书。只对基本报价进行评比,对评价最低的标书授予合同。

  (二)在评标中,业主通过下列对报价的调整,确定每价标书的投标价格。

  (1)按条款二十六改正错误;

  (2)除去临时费用和相关条款。如果发生临时费用,计人工程量表中的偶发事件。应包括有竞争力的加班费用;

  (3)换算成一种货币;

  (4)按条款二十八(三),估加起动贷款费用;

  (5)对在标书价格和上述调整中未得到反映的,其他数量变更、偏差或替代报价进行适当的调整。

  (6)其他业主认为对执行合同、价格和支付有潜在巨大影响的因素,包括标书中不平衡、不现实的单价的作用。

  (三)在评标中,每个投标者按条款十五(一)的规定要求的不同的起动贷款给业主造成的费用,按年贴息率9%计算,应加在投标者的投标价格上。

  (四)业主和a公司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变更、偏差和替代报价的权利。超出投标文件要求的变更、偏差、替代报价和其他因素,或将给业主带来非主动提出的利益的因素在评标中不予以考虑。

  (五)在合同执行期内适用的价格调整条款在评标中不予以考虑。

  (六)如果成功投标者的报价与工程师对合同工程所需实标费用的估计相差很远,业主将要求成功投标者自己承担费用,把按条款三十四条的履约保函增加,使业主能避免成功投标者今后在执行合同中因错误引起的损失。

  二十九、国内投标者优惠

  (一)国内投标者满足以下条件,即在评标过程中有资格享受7.5%的优惠;

  (1)在中国注册;

  (2)中国国民占有大部分所有权;

  (3)不将超过50%的合同工程(按价格算)分包给外国投标者。

  (二)国内及外国公司联合或合资,只要满足以下条件,有资格享受优惠:

  (1)国内合伙人满足以上述资格标准;

  (2)根据安排,国内合伙人至少完成50%的合同工程(按价格算);

  (3)没有外方参与,在技术或金融方面国内合伙人没有资格进行合同工程。

  (三)实行优惠须遵守下列程序:

  (1)在按条款二十八全面评标后,合乎要求的标书被分成下列几组:

  甲组:国内投标者的标书,满足上述(一)的标准;和资投标者的标书,满足上述(二)的标准;

  乙组:其他投标者的标书。

  (2)在进一步评估、比较中,相当于投标价格7.5%的数额(按条款二十八调整后)将加在b组标书的投标价格上。

  授标

  三十、授标标准

  按条款三十一,业主和a公司将把合同交给标书符合投标文件的要求,且按条款二十八和二十九(如果适用)评价后价格最低的投标者,且该投标者有能力和资源来有效执行合同。业主和a公司不保证报价最低或任何标书将被接受。

  三十一、业主的权利

  尽管有条款三十,业主保留以下权利:接受或拒绝任何标书;在授标前任何时候取消招标,拒绝所有标书,且对因此受影响的投标者不负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告知投标者他的行为动机。

  三十二、授标通知

  (一)在业主规定的标书有效期结束前,业主将用电传或电报(事后用挂号信书面确认)通知成功的投标者其标书已被接受挂号信(合同条款中称作“接受证书”)中应明确业主在考虑工程建设、完成及维修等因素后将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额(合同条款中称作“投标额”)。

  (二)授标通知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三)在成功投标者按条款三十四提交一份履约保函后,业主立即通知其他投标者他们的投标不成功。

  三十三、签订合同

  (一)在通知成功投标者后28天内,业主将寄去两份投标文件提供的协议,双方同意的规定已写入。

  (二)收到协议后28天内,成功投标者签字、封缄使协议生效,把两份都还给业主。业主签字协议生效后,还给承包人一份。

  三十四、履约保函

  (一)在收到接受证书后28天内,成功投标者应按合同条款向业主提交一份保函,保证将执行合同。保函可以使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也可使用其他业主接受的格式。

  (二)如果成功投标者提交的是一份银行保函,则保函应由一家当地银行,或外国银行通过一家当地代理行,或投标者认为业主可接受的一家外国银行开具。

  (三)如果保函采取债券方式,债券应由投标者认为业务主可接受的债券公司或保险公司发行。

  (四)如果成功投标者未遵守条款三十三、三十四的要求,将构成充足理由使业主取消对其授标,投标者还将失去投标保证书。在此情况下,业主可向其次的评价最低的投标者授标。如果没有其他投标者,可重新招标。

招标合同篇9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的价。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4)报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_____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5)买方系指_________(招标单位名称)。

  (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

  2.技术规范

  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以及所附的技术规范响应表(如果有的话)相一致。

  3.专利权

  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_____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难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略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卖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唛头

  5.1?卖方应在第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

  a.收货人:_________;

  b.合同号:_________;

  c.唛头:_________;

  d.收货人代号:_________;

  e.目的地:_________;

  f.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_________;

  g.毛重/净重_________;

  h.尺寸(长_________宽_________高以厘米计):_________。

  5.2?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点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装运条件

  6.1?如是外国货物:

  6.1.1?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前30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将合同号、货名、数量、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把详细货单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货名、规格、数量、总体积、每箱尺寸(长_________宽_________高)、单价、总价、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的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6.1.2?卖方负责安排运输和交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

  6.1.3?卖方应在租订的运输工具抵达前7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把运输工具名称、装货日期、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总重量和总体积通知买方。

  6.1.4?装单日期应为实际交货日期。

  6.2?如是国内货物:

  6.2.1?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30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号、总毛量、总体积和备妥贷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量、总体积(立米)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_________宽_________高)、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2.2?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卖方承担。

  6.2.3?运输部门出具运单的日期应视为货物交货日期。

  6.3?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7.装运通知

  8._____

  8.1?出厂价合同,货物装运后由买方办理_____。目的地交货价的合同,由买方以人民币办理按照发票金额的110%的“一切险”的_____。

  9.支付

  9.1?支付应使用人民币。

  9.2?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下列据,买方按合同规定审核无误后按下列方式和比例付款:

  9.2.1?提交下列单据后,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a.由卖方银行为买方出具的合同总价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保函。

  b.形式发票一式五份,其金额为合同总价。

  c.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9.2.2?提交下列单据后,支付每批交贷金额的_________%,以便逐步交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a.运输部门出具的运单正本一式三份,副本两份;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其金额为所交合同货物的相应金额;

  c.详细的装箱单一式五份;

  d.制造商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五份;

  e.本合同第7条要求的装运通知电传一份。

  9.2.3?合同中全部货物被买方验收之后,提交下列单据可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a.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b.双方签订的合同货物验收证书一式五份;

  c.以买方为抬头开始_________的即期汇票一份。

  10.技术资料

  10.1?合同生效后60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11.质量保证

  11.1?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并保证其货物业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十二个月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

  11.2?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保证期内所发生的索赔。

  11.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二十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2.检验

  12.1?在发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要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

  12.2?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向当地的商检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当地商检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除责任由_____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

  12.3?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应报请当地商检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检查,并有权凭商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13.索赔

  13.1?根据当地商检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商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除责任应由_____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

  13.2?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a.卖方同意退货,并且合同中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_____金、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的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b.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定同意降低货物的价格。

  c.用符合规格要求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对更换条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4.迟交贷

  14.1?卖方应按照要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受履约保证金,加收罚款和/或终止合同。

  14.3?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5.违约罚款

  15.1?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课以罚款,款金应从贷款中扣除,罚金应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罚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5%。一周7天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应考虑终止合同。

  16.不可抗力

  16.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6.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7.税费

  17.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17.2?中国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7.3?在中国以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8.履约保证金

  18.1?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通过中国的任何一家银行,或买方可接受的外国银行,向买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货物保证期满为止。

  18.2?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格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18.3?如卖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9._____

  19.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从协商开始60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委寻求可能解决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委仍得不到解决,则应采取_____。

  19.2?_____应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其_____程序和暂行规则进行_____。

  19.3?_____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9.4?_____费用除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裁决外由应败诉方负担。

  19.5?在_____期间,除正在进行_____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0.违约终止合同

  20.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不受损害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a.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货物;

  21.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都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22.转让和分包

  22.1?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2.2?如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所授给的全部分包合同,但原投标中或后来发出的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3.适用法律

  23.1?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4.合同生效及其他

  24.1?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24.2?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文书就,双方各执一份。

  24.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卖方(公章):_________买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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