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关于201x年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综合报告
根据《公安厅委员会<关于印发xx省公安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办法>的通知》(豫公委[2015]84号)文件有关要求,参照考核办法,公安局对201x年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在组织部署和检查考核方面。
年,由于局领导的调整,我局及时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xxx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xx任副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纪委,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组员为其他局党委委员及纪委人员。今年以来,局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5次。
3月份,印发了《第一工程公安局201x年反腐倡廉工作要点》,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3月23日,公安局召开201x年公安工作会议,会上局长与部门警种和各所主要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4月15日,公安局召开201x年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对全年反腐倡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方面
我局实行每周例会制度,每周一上午九时,召开例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近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201x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会上,局党委书记、局长xxx代表局党委,集中宣讲“两个责任”。全文传达学习了《中共省纪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七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典型问题的通报〉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的通知》(公纪【201x】15号),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思考这七起案例产生的根源,理解领会通报精神,从这几起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在201x年元旦春节双节前,召开“双节”廉政教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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