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和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支持保障办案、强化监督检查和加强责任追究,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夯实责任。一是健全主体责任体系。立足履行主体责任,县委与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全县各级各部门也按要求逐级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加大约谈力度。县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采取“请上来”和“走下去”等形式,经常性约谈乡镇和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下去,增强他们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今年以来,共约谈县级干部7人,乡镇、部门“一把手”26人。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将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相关论述纳入县委理论中心组、党校干部培训的主要内容,采用组织座谈会、作专题辅导报告、研读解读文章、开通微信、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确保入脑入心。四是扎实开展述廉工作。精心组织县党政班子成员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工作,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目前述廉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马上进行。
二、全力保障支持,推动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聚焦主责,回归主业。在精简议事机构方面,将县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71个精简到11个。在干部队伍建设上,选调7名优秀干部充实到纪委监察局,对四个缺职乡镇(街道)纪委书记进行补充。在经费保障方面,优先向纪检监察工作倾斜。在执纪办案方面,县委对重大案件亲自督办、全程关注,严禁任何人、任何单位干预纪委办案;严禁向办案人员施加压力、制造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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