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脱贫地区劳动者转移就业开拓新路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完善就业优先政策作出一系列新部署。
其中明确提出“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的要求。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
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胜利后,我国正迈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征程。
近年来,脱贫地区的人均收入水平不断增长。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x年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6396元,比上年增长8.5%,增速较全国居民平均水平高出2.3个百分点。
但是,脱贫地区劳动者仍存在整体收入水平不高、工资性收入占比较低等问题,反映其就业增收能力仍存在不足。
在脱贫地区劳动者转移就业的过程中,新就业形态成为承接他们就业的重要渠道,并帮助他们提高生活质量、积累职业技能,在客观上发挥了扶志扶智的重要作用。
脱贫地区劳动者面临的就业增收困境受制于人力资本积累相对不足、本地产业基础薄弱等因素,脱贫地区的劳动者在就业增收过程中面临如下困境。
一是就业能力不足,缺少与现代产业相适应的技能。
从受教育水平来看,重点帮扶县劳动者的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在主要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偏弱。
国家统计局调研显示,原贫困地区劳动者平均受教育年限仅7.7年,学历大部分集中在初中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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